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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.12.07
2022聖誕節【尋著光|許星願】抽獎活動
2022聖誕節【尋著光|許星願】抽獎活動

聖誕節【尋著光★許星願】抽獎活動開跑囉!!
聖誕節最好的禮物是什麼? 最好的聖誕禮物就是爬爬客為您準備了【分享】【熱情】【冒險】【笑聲】四大禮物喔。快跟孩子一起來領取吧~

【分享】許願傳說★星願抽獎
活動方式 #追蹤 #按讚 #分享 
活動日期|12/10(六) - 12/25(日) 23:59分截止
活動規定|完成以下步驟,完成抽大獎
步驟1:按讚+追蹤粉絲專頁,成為我們的粉絲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aparkatt/
步驟2: 底下留言『我的聖誕星願是_____________ 』+Tag二位好友
步驟3:按讚本貼文並公開分享個人臉書頁面,設定為公開標示
活動獎項|一大一小免費體驗券 共3名
抽獎時間|12/26(一) 將使用Facebook抽獎工具讀取粉絲專頁符合規定的貼文留言,再由系統隨機抽出活動得獎者。
公佈時間|12/27(二)

注意事項

  • 本抽獎規則得獎人不得重複得獎,而本抽獎活動採用之fb隨機抽獎系統,因無法於抽獎執行當下自動刪除重複得獎名單,故於核對中獎名單後,若發生得獎者有重複中獎時,從備取得獎者名單中依順序優先遞補得之。
  •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抽獎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;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。不合資格者,由本活動工作人員直接取消抽獎資格且不補抽。
  • 具有得獎資格之FB帳號需為真實身分,活動應由本人親自參與,不得由他人代為參加,不得為人頭帳號、假帳號,若使用者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,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,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使用者之參與、得獎資格,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  • 每名得獎人限一次領獎機會,重複留言者,僅只取一次抽獎資格。
  • 自符合活動資格之名單抽出中獎者,並於"PaPark 爬爬客親子樂園"官方粉絲團公布中獎名單,得獎者須於七日內以私訊回覆相關資料,未於指定日期回覆者視為自動放棄並喪失領獎資格。
  • 中獎人不得指定獎項內容或要求更換、折現,得獎資格不可轉讓或補發,並受有關條款約束,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,且不另行公告通知。
  • 中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範圍內進行其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  •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及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。

 

【熱情】當日打卡送禮物
活動方式  #門店活動 #拍照 #打卡  
活動日期|12/25(日) 當日
活動獎項|活動當日來爬爬客門店,現場打卡即可拿到神秘小禮物
活動規定|需與『星願樹拍照並打卡』在『PaPark親子樂園粉絲專頁』。

 

【冒險】尋找聖誕老公公
活動方式 #門店活動 #尋寶活動 
活動日期|12/25(日) 14:00-15:00, 16:00-17:00 兩場
活動獎項|神秘大禮物
活動規定|購持票入場遊玩,只要在藏寶活動時間內,僅限兒童和幼兒餐與活動,能夠找到藏在吉祥物身上的禮物卡,即可兌換神秘大禮物喔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參加者於參與本活動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事項,且不得從事妨礙或破壞服務之任何行為,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選或得獎資格,並得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  • 請引導孩子好好愛護吉祥物,切勿有攻擊、拍打之行為,以免吉祥物嚇到躲起來唷。
  •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如有變動,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。

 

【笑聲】掛掛星願卡
活動方式  #門店活動 #抽獎 #直播 
活動日期|12/10(六) - 12/25(日) 
活動獎項|抽老爺酒店集團住宿券乙張 共1名
活動規定|購持票入場遊玩皆可獲得星願小卡,寫完星願掛上聖誕樹,即有獲獎機會。
抽獎時間|12/26(一) PAPA猴現場直播抽獎

注意事項

  • 每張幼兒票或兒童票,限領一份星願卡,家長票類型不適用。
  • 每人每張門票限一次抽獎資格,重複抽/領獎無效。
  • 請以正楷書寫正確的抽獎者姓名和聯絡電話。參加人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視為喪失參加及中獎資格。
  • 中獎者至現場兌換領獎時,門店人員將現場撥打電話核對為本人,且中獎者需須核對身份證正本,由門店人員複印正反面影本,收據憑證及申報所得使用。中獎者提供之資訊有誤,而無法於門店現場核對資料完全相符者,視同中獎者放棄得獎資格,中獎者不得異議。
  • 按所得稅法之規定,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 NT$1,000 元(含)上時,將列入個人年度累計所得;若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 NT$20,000 元,得獎者須自行負擔10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為 20% )。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稅款,並於次年1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,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,並得免將扣(免)繳憑單寄送予納稅義務人;如扣繳稅款不超過新臺幣2,000元者,免予扣繳稅款,但仍應向所轄稽徵機關列單申報。若得獎者不願提供相關資料,或未如期完成繳納應繳稅額,或有其他可歸責得獎者事由致無法完成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,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,獎品即不予頒發,且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。
  •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如有變動,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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